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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人才交流中心始建于1990年7月,位于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61号,县人才市场建立于1994年5月,交流中心与人才市场实行两块牌子一套机构的运作方式,属县人事局主管,办公面积300㎡,县人才市场现有工作人员3名,市场面积110㎡,办公基础设施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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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大中专毕业生的一封信    点击:

 

全县大中专毕业生朋友们:
  当你们完成学业,怀揣着报效祖国,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愿,踏上新的人生征程之际,远安县人才交流中心谨向你们致以美好的祝愿。
  随着国家毕业生分配制度的改革和就业指导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毕业生就业实行"国家宏观调控、各级政府和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模式已逐步形成。为了配合各级政府、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和大专院校做好毕业生的推荐就业工作,解决毕业生多渠道就业或继续求学深造,在档案管理、人事关系办理等方面的问题,我们面向大中专毕业生开展了人事代理制工作。
   
在大中专毕业生推荐就业工作中实行人事代理制,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是深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分配制度改革的需要,也是广大毕业生实现自我价值的迫切需要。根据宜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精神和远安县关于实施人事代理的有关政策及规定,人事代理制度主要服务对象是:
  1、到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外地应聘以及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毕业生;
  2、机关事业单位新进的毕业生;
  3、县外本科以上毕业生及紧缺专业的专科毕业生;
  4、县内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5、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尚处于见习期的毕业生。
   
其代理服务内容是:
  (1)保存人事档案,代理人事关系;
  (2)办理转正定级,保留干部身份;
  (3)办理调整档案工资晋升、工龄计算及退休手续;
  (4)组织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考试及评审工作;
  (5)代办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金的收缴及支付手续;
  (6)办理出国(境)、求学深造的政审和党团组织关系管理;
  (7)代理集体立户和户粮关系转移手续;
  (8)负责组织参加公务员考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
  (9)负责委托人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10)负责组织毕业生就业前的指导培训工作;
  (11)出具以人事档案为依据的各种证明。
  大中专毕业生一旦确立了人事代理关系,无论是否正式进入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都能享受相关人事政策待遇。同时,实行人事代理制的毕业生,还可办理"求职优惠卡",持卡可免费进入远安县人才市场择业求职。
  作为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我们将以一流的服务质量、一流的管理水平、一流的服务态度,为你们提供最完备的人才人事服务。
  愿人事代理伴随广大毕业生朋友们踏上事业成功之路。


办公地址: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61号远安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17-3815831  
 0717-3812253(传真)

 

200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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