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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人才交流中心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工作情况报告 点击:
远安县人才交流中心干部人事档案
目标管理工作情况报告
各位领导:
根据中央、省、市委组织部有关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的文件精神,按照远安县委组织部的统一要求和部署,近年来,远安县人才交流中心在组织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的标准及要求,针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强化领导,突出重点,坚持一手抓基础建设,一手抓规范管理,使本中心的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工作逐步走上科学严谨规范有序的轨道,现将目标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远安县人才交流中心隶属于远安县人事局,主要从事人事代理及人才资市场化配置与管理,中心位于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61号,现配有档案工作专职人员3名,档案管理办公室、微机室、阅档室各一间及相应设施、库房面积极60㎡,管理在职干部档案2260卷,数量之多居宜昌地区县(市)前列。
远安县现有县委组织部和县人才交流中心(县人事局所属二级单位)两家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单位,2003年2月,遵照省、市委组织部关于实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和县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全县干部档案管理体制调整为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才交流中心相对集中分块管理,全县干部档案除党政群团、推公参管事业单位干部及企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以外,全部归并到县人才交流中心管理,2003年2月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实施干部档案目标管理的方案〉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县人才交流中心纳入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考评范围并制定了2004年目标管理一级标准的工作目标。
2003年4月14日—5月29日,根据远安县人事局《关于移交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们分阶段有步骤按计划,完成了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及企事业单位干部档案向人才交流中心的移交归并,2003年6月—2004年10月,我们举全局之力,先后投入资金13·87万余元及大量人力物力,按目标管理一级标准的要求配置软硬件设施并分阶段完成了全部档案的收集、审核、鉴定、归档、整理工作,同时进一步改革完善了相应的管理机制,使中心的干部档案目标管理各项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和新的突破。
二、 主要作法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重,要求高,远安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对交流中心的干部档案目标管理达标升级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下发文件传达精神并作安排部署,作为远安县干部人事档案集中管理部门,我们在学习和工作中认识到实施目标管理是新形势下创新干部档案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既有极端重要性,又有紧迫性,是我们档案管理部门必须接受的考验。
做好干部档案目标管理工作,认识是基础,领导是关键。为此,县人事局成立了档案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和档案鉴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人事局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档案管理达标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督促检查。县人才交流中心组成工作专班,负责具体实施,2003年3月交流中心制定了《实施干部档案目标管理的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主要措施并就达标具体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强化达标升级工作的责任感,我们制定了《远安县人才交流中心岗位责任制兑现办法》,把档案达标升级作为工作重心来抓,纳入年度考核与奖惩。在实施方案的过程中我们及时向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县人事局及有关主管部门汇报工作进展,反映工作困难,争取资金扶持,寻求宏观业务指导,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和批评建议,保证了整个达标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 视基础建设,把达标工作落到实处
基础设施不到位,达标无从谈起,交流中心管理档案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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